混改股权交易的对价如何支付?可以用非现金方式进行投资吗?
我们再来说下进场交易后,涉及的股权价格如何支付。
首先是,股权交易转让交易可以分期支付。“交易办法”规定,“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。金额较大、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,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,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%,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;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,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,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。”
其次是,股权交易转让需要货币结算,增资可以非货币出资。“交易办法”指出,在股权交易转让时,“交易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,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货币进行结算。”在企业增资时,“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,应当经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,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,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”。
以上,我们今日对国企混改当中的进场交易政策进行了分析。这是一个涉及到每家改革国企的大政策,也是一项新政策,作为国有资本交易的基本合规性文件,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基于这个政策的四大关键问题,涉及到审批权限、交易模式、投资人条件、对价支付等主要交易内容,需要大家根据自身情况细细思考,准确运用。谋定而后动,方得始终。